传说在清朝的光绪年间,清末民初之际。信奉伊斯兰教的回族人多聚居在名叫光塔寺的清真寺附近。历史上,岭南因与中原相隔,气候湿热,一直是相对贫瘠的地方,生产工具也相对简单落后。作为主要的耕作牲畜,水牛除非因意外伤亡,是极少用来宰杀的。因此人们的食肉主要来源于家庭饲养的肉猪,鲜有牛肉可售。即便是猪肉,在当时也是人们的一种奢侈食物,一个月难得吃上几回。而广大回民出于宗教信仰,是不吃猪肉的。这样,广州回民们经常是一肉难求,即使有钱也无济于事。因此,只要有水牛宰杀,回民们往往奔走相告。一位回民厨师阿德发现人们每次宰牛后,肺、肠、肚等常常丢弃,觉得浪费,于是带回家中,别出心裁要创一佳肴。他买回价廉又容易入味的萝卜,配以五香味料慢火煨煮,烂熟后剪碎蘸辣酱吃,赋以美名——“牛杂萝卜”。这“牛杂萝卜”一出,别说难得油水下肚的回民难挡诱惑,就连广州居民也纷纷仿效,“牛杂萝卜”迅速流传至广东各地,许多客人都是站着吃,由此站着吃牛杂成为了吃牛杂传统的固定模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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